外勞仲介今年以來,多家基金公司股權出現變更。Wind數據統計,年內已有14家基金公司出現不同程度的股權變更,還有17家基金公司正在排隊等候審批。在業界人士看來,近年來,公募基金股權變更較頻繁,而變更原因大多與基金公司效益和股東業務調整有關,部分公司成立多年後規模和業績都難有起色,股東隨之撤出。
平安大華基金於2日發布公告表示,新增資本10億(人民幣,下同),而10億元的增資也導致三大股東持股比例出現變更,這之中的控股股東平安信託持股占比由60.7%上升至68.19%,大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則由25%下降至17.51%,同時,平安大華基金已於10月25日更名為平安基金。
事實上,包括平安基金在內,年內已有14家基金公司股權變更,其中不乏有部分基金公司原間接控股股東變身為直接第一大股東。Wind資料顯示,10月10日,泰達宏利的第一大股東由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轉變為北方國際信託的控股股東,即天津市泰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6月19日,英大基金的第一大股東由英大信託轉變為其控股股東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外勞仲介常見問題
Q 何謂雇主聘前講習?
A 1. 本國雇主於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2. 聘前講習自1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聘僱之外國人於當日後( 含) 入境或接續聘僱之首聘雇主〈含變更雇主〉,均應先行完成聘僱前講習,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
Q 雇主是否需親自參加講習?可不可以由他人代替雇主參加講習?有沒有資格限制??
A 雇主得委託親屬代理參加講習 ,惟比照民法規定,需滿20 歲,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若是聘僱家庭看護工,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
(1) 配偶。
(2) 直系血親。
(3)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
(4)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5) 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
2. 若是聘僱家庭幫傭,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幫傭行使管理監督地位者參加。
Q 雇主可以把外籍勞工調派到名下其他工程或工廠嗎??
A 外籍勞工可以到同一雇主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但製造業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等引進之外籍勞工除有「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規定得調派之情形者外,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另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籍勞工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始可調派。
Q 雇主可以叫外籍勞工跟著本國勞工到客戶指定的地點,進行接頭、安裝或試車等工作嗎??
A 如果是因為業務必要,又有書面契約為證(契約內容包含工作數量、內容及完成期間),雇主可以自由指派外籍勞工隨本國勞工進行以上的工作。但如果是承攬工程,則不包含在內。
外勞仲介公司創立於民國85年至今二十幾年,經驗豐富充分了解雇主需求的人力外勞仲介公司,是勞動力發展署評鑑A級人力仲介,服務品質深受雇主與外勞的肯定。致力於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協助企業、家庭類雇主申請外勞各項人力資源服務。
相繼引進大量印、菲、泰、越外籍勞工從事產業(外籍廠工、廠勞;外籍營造工;製造業外勞;外籍漁工)及社福類(外籍看護;外籍幫傭)。由於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台灣人不太願意做,外勞仲介確實解決許多企業老闆人力需求,使企業產能再創高峰,這是本公司從事外勞仲介最大的成就感。再又台灣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本公司體恤每個家中有重症病患需、重度失能、老年照護的心力憔悴,秉持的同理心,親切服務用心挑選外籍看護、因此雇主的託付就是我們的責任,外籍幫傭來解決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長照問題。
「為產業經濟發展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一路以來用心經營,您善意的支持及遠處的掌聲使我們不斷成長茁壯!現在更結合「訓練」、「仲介」、「影音資訊傳達」三大體系,整合成一線之策略聯盟,及智能服務以期能為大眾帶來更完善、更便利之系統式服務,為社會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讓雇主無後顧之憂,加強服務,贏得口碑,這也是我們經營至今的重要原動力。
另外,在大陸證監會公布的資料顯示,還有17家基金公司在排隊等待股權變更事項的批覆,其中有10家於今年上報,數據也指出,最早獲得受理的九泰基金自申請資料接收日至今已有長達兩年多的時間仍在等待批准。
有業界人士認為,個別基金公司申請長期沒被獲批,可能是因為股權變更方案仍須調整、相關資料沒有提供完全,或者是新股東未滿足監管要求所致。據了解,2013年12月27日,證監會下發條件對實控人、主要股東、境外股東等在淨資產和資管經驗上有一定要求,而且還明確提出淨資產比例低於實收資本50%,負債達到淨資產比例50%以及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這3種條件的機構,不得成為基金管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